在著作權這個領域工作5年半了
可以說 青春都耗費在這裡了 >__<
一直都覺得這是個深具挑戰性的工作
因為工作以來讓我的白頭髮數目快速增加
姑且不論 到底要不要保護著作權 (保護著作權真的對文化發展有助益嗎?)
我們不能自外於國際社會的規範不保護著作權
只能面對現實 看怎麼保護比較合理
最近幾個禮拜不停的接到各醫院打來的電話
因為有著作權的團體去跟他們要求收費 不付錢就要採取法律行動
於是我們不停解釋 你是什麼利用情況、涉及到什麼權利、要不要付費...等等
仔細想想 生活中有太多事情都跟著作權的利用有關
但是 又不可能要求每個人都變成著作權法專家
於是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採到地雷
著作權侵害不是像去偷去搶大家都知道是不對的事情 但是著作權侵害一樣有民、刑事責任
尤其是在台灣社會 以刑逼民是慣用的手段 (我想不是著作權侵害才這樣)
被告了怕有前科 於是付出高額的和解金
到底有沒有構成著作權的犯罪都不知道 可是誰要去冒這個風險以身試法?
於是 著作權就好像洪水猛獸一樣
哪一天 洪水才能被疏導 猛獸才能被馴服呢
還有好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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